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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乌鲁木齐一幼儿园要收“晚接费”

发表于2013-10-16

近日,位于乌市金阳小区的强达小博士第二幼儿园的幼儿家长接到一条短信,“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幼儿园的接送时间,超过七点半来接幼儿的家长需付老师加班费,七点半到八点收取100元每次,八点到八点半200元每次。

发表于2013-10-16

不应该收费吧? 

发表于2013-10-16

收的有点多撒

发表于2013-10-16

换我我会觉得很正确.. 应该的

发表于2013-10-16

老师也是人,辛苦一天也需要早点回家休息啊! 

发表于2013-10-16

我没说

发表于2013-10-16

老师也好辛苦的吧

发表于2013-10-16

对呀对呀,要是我我也觉得是应该的呢

发表于2013-10-16

就是就是呢

发表于2013-10-16

可是家长就不辛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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