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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君悦海棠物业乱收费问题

发表于2014-12-11

署名123的朋友你好:

您所反映君悦海棠小区乱收费问题的处理单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新发改委[2012]30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每二款:“物业小区的水电暖二次供应费应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再另收。采用中央空调(地泵热泵、太阳能等)供暖(冷),其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用,运行维护费用应计入其供应价格中,不计入物业费成本”。

君悦海棠小区地下车库采暖均采用热风幕机供热,该物业公司本年度在君悦海棠地下车库分别安装了电表和温度计进行计量,根据本年度供暖期间实际的用电量核算电费按车位数均摊后向业主收取车库采暖费,现住户缴纳的800元费用为预收款,待采暖期结束后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多退少补。该住户所述地下车位冬天温度在5度左右,根据规定(5-10度)符合相关标准。 

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向小区业主公布相关费用核算清单。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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