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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约14亿元已分配拨付到位,其中公租房保障2.3亿元,棚户区改造2.1亿元,此项资金已
3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约14亿元已分配拨付到位,其中公租房保障2.3亿元,棚户区改造2.1亿元,此项资金已全部分配拨付各地(州、市)、县(市),全力做好住房租赁保障工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目前,自治区主要通过加强公租房筹集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进行保障。
2021 年,自治区筹集公租房计划任务2.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6.4万套,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2778户。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财政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整体纳入资金管理,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实时监控、定期对账、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跟踪问效。
来源:新疆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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