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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市房产局即将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市房屋转让交易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将对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流程风险把控进一步升级,针对交易资金安全方面施实全面 。据悉,市房产局即将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市房屋转让交易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资金
据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11月,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试运行以来,已累计为63套4169万元交易资金提供 服务,房屋交易资金 业务保持0误差,有效的杜绝了买卖双方因交易资金引发的纠纷案件,维护了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资金 制度得了到群众的认可,具备了全面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条件。为此,市房产局将于近期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市房屋转让交易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今后,凡是交易存量房,都将依照存量房交易流程,办理交易资金 业务。
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
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是一项保障存量房交易买卖双方权益的安全制度,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通过房地产 主管部门开立的资金 专户进行第三方资金 ,从而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买卖交易资金的安全,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今后,凡在乌鲁木齐市区(乌鲁木齐县除外)的 区域内进行存量房买卖全款或贷款(部分银行支持)纳入 。房屋买卖当事人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应当从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备选名录中选择 银行,内容包括 内容、 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房屋买卖完成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后,经房产管理部门签章, 银行将 资金划入卖方账户。
开展交易资金 的银行有哪几家
存量房交易资金 的主体是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 。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后,除了试运行期间的乌鲁木齐银行、新疆银行、天山农商银行3家 银行可以进行全款和贷款交易的资金 外,又新增4家贷款 银行,解决了贷款购房的资金 安全问题,这4家银行分别是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上述共7家银行均可在抵押业务完成之前先行放款进入 帐户进行 ,让卖方放心。
交易资金 全程不收任何费用
记者了解到: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中约定的 购房价款,不包含房屋过户所涉及的各项税费。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房屋买卖当事人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直接从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备选名录中选择 银行,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 内容、 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网签办理完毕后,购房人在所选择的 银行缴纳约定房款。房屋买卖完成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后,经房管部门签章, 银行将 资金划入卖方账户。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存量房交易资金 制度是一项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安全制度, 银行对交易资金的交存、支付实施监督管理, 促使买卖双方都不能“赖账”,并按照“利随本走”的方式,即交易资金从存入到支付过程中,利息按人民银行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如交易完成利息归卖方 ,如交易撤消利息归买方 。不仅为交易双方的买卖安全提供保障,连资金 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也有合理的安排。且资金 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整理来自:掌上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