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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已禁“学位房”噱头 更多“地铁牌”诱惑

发表于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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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上名校”、“距离地铁站仅5分钟路程”、“投资回报超×%”.......在楼盘销售中,这样的广告语是开发商促进销售的常用手段。但这些广告内容,是否货真价实,还是只是“空头支票”?购房者无从考证。从今日起,这些模棱两可,容易误导购房者的广告语将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


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执行。


业内认为,《新规》将对开发商线上的宣传推广起到规范的作用,削弱其对项目价值点的输出和引导,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但对房价没有直接影响。


《新规》新在哪儿?


学位房、交通位置不能随便写


本次发布的《新规》,对房地产广告常见的“宣传点”进行约束。《新规》要求: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对于时下流行的学位房,《新规》要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对于广告宣传上普遍采用的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同时,在房地产广告中不能有“”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新规》对违法规定做出了明确的惩罚要求:违反该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有何影响?


学位房


“学位房”已变“学区盘”


“傍名校”对房价影响不大


傍名校,是开发商擅用的销售方式。在一些名校云集区域,周边楼盘往往被开发商打上了入读名校的标签。


学位房的概念对于开发商而言,“名校”毕竟是一枚很好用的吸客筹码,尤其是对80、90后的置业者而言,更是如此。


不过,随着今日新规的执行,一些“伪学位房”将从广告宣传中“隐退”。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并强调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走访楼盘发现,不少楼盘对于“学位房”的承诺也相当谨慎了,往往用“学区房”来代替“学位房”,一字之差,表明这个楼盘处于学校附近,至于能不能有学位,属不属于该校片区划分,都是教育局说了算。如此一来,开发商谨慎地回避了风险。


投资回报


售后返租形式能否兑现引争议


在商业地产广告中,开发商惯用“×%”的投资回报作为主要卖点,特别是一些售后返租物业,开发商更是光明正大的打出了“×年回本”、“ ×年赢利X%”的口号。这样的宣传着实令人心动,但隐患也不少。


不少库存让不少开发商不得不采取售后返租或者包租的形式来吸引投资客。虽然这种销售方式并非法律命令禁止,但根据《新规》,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广告中承诺或投资回报,那么,就违规了。毕竟,在实际运营中,所谓的或投资回报其实都是不确定的,房地产跟任何一种投资产品一样,都不是稳赚不赔的投资品。


交通优势 楼盘广告热衷“地铁牌”

楼盘广告大都使用了“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来表示自己项目的位置,说明开发商们看重的是交通的价值点。为了凸显交通优势,开发商在宣传广告中经常使用如“距离XX30分钟车程”,距离“××地铁站5分钟路程”,“毗邻万达”等等模棱两可的字眼。


然而,这样的宣传广告总让人一种“水分大”的感觉。地铁盘是乌鲁木齐近几年来炙手可热的项目,一些在建以及远期规划中的地铁上盖楼盘,也往往在宣传中频频使用地铁概念,以此增加吸引力。“地铁就在家门口”这样的广告宣传,在乌鲁木齐风靡一时。


另外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误导”,就是交通示意图。开发商为了让购房者更方便地了解项目位置,在宣传广告上会标出楼盘的地理位置。这个时候,开发商就“打起了小算盘”,令交通示意图的比例严重失调,比如该项目明明离公园还有几公里距离,但从交通示意图上看上去却只有一路之隔。


今日起实施的房地产广告新规,将挤出这些误导消费者的“水分”,新规明确指出,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等等。而清晰明确的地理位置,将给予购房者更明确的指引和提示。


过分营销、炒作概念,甚至是虚假广告,在目前的房地产广告市场中极为普遍。去年新版《广告法》实施后,这一现象有所改善,但是由于监管有难度,再加上一些房地产广告商自律精神不强的情况下,当下市场上还是有“超×的投资回报”、“距离××标志性建筑物××分钟”等违规的广告内容。


其实,这种广告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凸显出了项目的价值点,但往往过于概念化,有种千篇一律的感觉。比如,但凡生态资源比较突出的楼盘,都无一例外喜欢用上“一线江景”、“临湖而居”等广告词,但到底离哪条江、哪个湖有多近,广告无法体现出来。又比如临近地铁站的项目,都会使用单一的“地铁盘”的概念,但到底毗邻的是哪条地铁,离地铁的距离到底有多远,购房者无法得到准确的信息。


一味地强调概念,往往会让广告陷入同质化的境地中,不断重复的广告语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丧失阅读、观看的兴趣。在房地产广告“紧箍咒”越来越严格的今天,不妨跳出单一的“概念营销”思维,让更多的广告创意迸发出来,让真实、可信、准确而富有创意的信息去树立项目的真正价值。

发表于2016-04-21

不论广告怎么宣传,自己实地考察过才靠谱

发表于2016-04-21

乌鲁木齐的地铁修的铺天盖地,也难怪人家宣传都带地铁房噱头了

发表于2016-04-21

光想着怎么去禁止,而不去从源头上解决交通、教育资源分布不公平的问题

发表于2016-04-21
引用:粉色心愿在2016-04-21 11:08:26写道:
4楼

光想着怎么去禁止,而不去从源头上解决交通、教育资源分布不公平的问题   

 同意楼上观点

发表于2016-04-21

说白了还是社会贫富差距太大

发表于2016-04-21
那时的时光,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已禁“学位房”噱头 更多“地铁牌”诱惑”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4-21

感觉说的不能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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